项目概况: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的委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桂税办发〔2019〕4号)规定,拟对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税收宣传产品设计项目采用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税收宣传产品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组织类型:本项目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目录外标准下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GXYZ-CS-2021-0003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2021年度税收宣传产品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8万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满足2021年度全年税收政策的宣传需求,纳服中心拟对2021年度税收宣传产品设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及控股股东相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7日 2021年04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分12:00分,下午15:00分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方式:现场购买;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五、开

时间:2021年04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其中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磋商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民主支行,银行账号:4510 6070 2018 1600 82066】。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咨询了解本次采购的有关事宜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40号

联系方式:梁工;0771-5525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联系方式:黄工、丰工;0771-2442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丰工

电话:0771-2442850                                

2021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