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南宁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南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切,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南宁市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全年依托门户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政府采购、税收执法等信息3000余条。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共办理1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结果均已在南宁市税务局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南宁市税务局共收到1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办理。其中1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9件无法提供、1件不予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024年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发生任何对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收费的行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审核流程,严格落实《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按照“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制定《对外信息发布审批表》,由经办人员提出公开理由,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领导签字审批后,办公室专人再对信息进行复核并公开,严格防范风险和舆情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南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门户网站、征纳平台的便捷优势,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和范围,对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业务及时形成办事指南,常态化更新政策解读、政策要点图文,确保信息传递到点到位。2024年,南宁税务微信订阅号累计推送信息1009条、南宁税务服务号累计推送信息412条;累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告类信息29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48条。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2024年,在各级媒体刊发新闻报道600余篇。累计举办16期240场纳税人学堂,涵括新企快办、电子税局操作、出口退税要点,固化辅导周期,提高服务专业度与覆盖度。开展13期线上“可视答疑”直播,聚焦热点解析,吸引超3.2万浏览,解决351个问题,录制视频供后续学习,解决办税困扰。

(五)监督保障方面

    南宁市税务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明确考评标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进行考评。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自觉接受公众监督,2024年未发生针对南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9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1

4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针对2023年存在问题进行了一定改进,但在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上还有提升空间。202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方面,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质量。重点关注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税收信息,通过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融合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量,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另一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对相关文件、工作要求的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