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房产交易退税(适用房产交易卖方办理)

【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各种原因需申请退税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及时查实,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退还手续。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不含契税)。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退(抵)税申请表》

4


2

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上列明交易不成功的原因,注明合同注销或作废并签章)

1


3

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完税凭证原件,纳税人领取办理结果时盖章退回)

1


4

购房发票原件

1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1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广西电子税务局”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20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我要办税—公众服务—咨询辅导—下载服务—表证单书下载”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除出口退税以外,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的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的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纳税人可以办理应退余额的退库。

4.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