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申请条件】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纳税人提供的自身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

【办理材料】

1.纳税人自行查询时需要经过纳税人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

2.纳税人书面申请查询: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

1


2

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原件核验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授权他人委托查询时还应报送

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原件查验后退回

由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1


3.纳税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实: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涉税信息查询结果核实申请表》

1


2

原涉税信息查询结果

1


3

相关证明资料

1


【办理地点】

1.可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自助办税终端、移动办税终端等渠道,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自行查询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

2.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提出书面申请。

3.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 和“广西电子税务局”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1.自行获取的,即时查询。

2.提出书面申请的,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