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面对面咨询

【申请条件】

纳税(缴费)人提出面对面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办理材料】

面对面咨询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

纳税(缴费)人可到市、县税务机关进行面对面咨询。具体地点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市、县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1.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

2.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联系电话】

市、县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 可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缴费)人注意事项】

1. 面对面咨询的答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2. 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