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
2019-01-25 |
答复时间 |
2019-01-26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咨询内容 |
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 ||
答复内容 |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
附件下载: |
|
相关文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