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六张表单。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在电子税务局中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基础信息表》时将“109小型微利企业”勾选为“是”后,《企业所得税年底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中的上述六张免于填报的表单显示为灰色,无法进行勾选,有关收入、成本、费用等各项数据则改为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相应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