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19-08-17

答复时间

2019-08-19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2019年之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复内容

201941日至20211231日,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用于抵减应纳税额。2.2019101日至202112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