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0-02-21

答复时间

2020-02-22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公司组织员工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款用于疫情防控,公益性社会组织没有为每个人开具捐赠票据,而是统一为公司开具了捐赠票据,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进行个税税前扣除吗?

答复内容

:可以,个人在享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捐赠全额扣除政策时,具体操作办法应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执行,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 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