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
2020-10-24 |
答复时间 |
2020-10-25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咨询内容 |
自然人是否适用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政策?政策是否延长执行时间? | ||
答复内容 |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自然人个人也适用上述政策。另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按规定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
自然人是否适用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政策?政策是否延长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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