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0-10-24

答复时间

2020-10-25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自然人是否适用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政策?政策是否延长执行时间?

答复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31日至5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自然人个人也适用上述政策。另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按规定延长到2020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