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1-04-16

答复时间

2021-04-17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时间是什么时候?平时忘记填报信息了还能补填扣除吗?

答复内容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款时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1日至6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如果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纳税人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可在次年31日至6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填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享受扣除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