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
2022-04-01 |
答复时间 |
2022-04-04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咨询内容 |
小孩未满3周岁,现在4月份才填报信息,可以补充享受1-3月份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吗? | ||
答复内容 |
如果您是有工资薪金所得且希望在工资薪金发放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后,选择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办税系统中更新纳税人的扣除信息后,在下次发工资时会自动为纳税人扣除从符合条件月份起到申报当月的累计扣除;如果您希望在2022年度汇算时再享受,或者一年内没有取得工资薪金收入而只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的,也可以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间,通过办理年度汇算补充符合条件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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