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
2022-08-01 |
答复时间 |
2022-08-02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咨询内容 |
二手车经销企业卖收购的二手车怎么开票? | ||
答复内容 |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二手车经销企业卖收购的二手车怎么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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