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
2023-12-20 |
答复时间 |
2023-12-23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咨询内容 |
如果因种种原因忘记及时采集今年此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2月份才采集填报,申报12月份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还可以补充享受扣除吗? | ||
答复内容 |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因此,若纳税人本年度此前月份未及时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可以选择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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