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
2024-10-15 |
答复时间 |
2024-10-17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咨询内容 |
广西区内取得经营所得,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管理方式的,不同行业的应税所得率分别是多少? | ||
答复内容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不同行业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为: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应税所得率5%;建筑业、饮食服务业—应税所得率7%;房地产开发业—应税所得率8%;娱乐业—应税所得率20%;其他行业—应税所得率10%。 |
广西区内取得经营所得,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管理方式的,不同行业的应税所得率分别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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