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
2025-3-18 |
答复时间 |
2025-3-19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咨询内容 |
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 ||
答复内容 |
纳税人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填报或补充下列扣除: (1)减除费用六万元; (2)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3)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4)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5)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纳税人填报本条第二项至第五项扣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留存或者提供有关证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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