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5-3-18

答复时间

2025-3-19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答复内容

纳税人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填报或补充下列扣除:    

   1)减除费用六万元;

   2)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3)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4)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5)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纳税人填报本条第二项至第五项扣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留存或者提供有关证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