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6-4-13

答复时间

2026-4-15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如何一键带入往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App中没有找到这个功能是什么原因?

答复内容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APP“一键带入”功能一般仅在每年12月开放。如您未在12月份确认下一年的专项附加扣除,系统一般会自动带入,但若出现家庭成员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或者已失效、住房贷款合同编号与往年不一致等情形会导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法被带入,您可以直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查】--【专项附加扣除】自行选择扣除项目和年度填报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