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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2026-5-19 |
答复时间 |
2026-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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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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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企业发生哪些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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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三)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 ||
企业发生哪些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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