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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2026-6-15 |
答复时间 |
2026-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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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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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企业收到政府财政资金,应在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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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明确了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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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政府财政资金,应在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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