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6-6-15

答复时间

2026-6-17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企业收到政府财政资金,应在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明确了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