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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2026-6-15 |
答复时间 |
2026-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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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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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公司自有房产既有自用又有出租,如何计算房产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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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企业自用部分房产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以及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出具。 所称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的标准为: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500套(间)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认定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房产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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