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6-9-28

答复时间

2026-9-30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某公司因长假考虑在9月底提前发放9月份工资,应在哪个月的申报期内进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答复内容

如果符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提前发放的工资税款所属期仍为10月,仍于11月份征期申报。如果不符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则应于10月征期按照税款所属期9月合并计税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