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6-9-28

答复时间

2026-9-30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未按期报告存款账户对企业的纳税信用有影响吗?



答复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附件5《纳税缴费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的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账号的,一次性扣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