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6-9-28

答复时间

2026-9-30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和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吗?



答复内容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和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