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6-10-28

答复时间

2026-10-30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中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界定标准是什么?



答复内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3号)规定:三、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