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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2026-10-28 |
答复时间 |
2026-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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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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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中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界定标准是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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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3号)规定:三、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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