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欠 税 公 告2018年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18年7月27日未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名单附后)予以公告。
附件:1.欠税公告清册(企业)
2.欠税公告清册(个体)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