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尚盛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灵县税新分限改〔2026〕15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灵县税新分限改〔2026〕240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灵县税新分限改〔2026〕15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灵县税新分限改〔2026〕24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灵县税新分限改〔2026〕18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灵县税新分限改〔2026〕256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灵县税新分限改〔2026〕18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灵县税新分限改〔2026〕257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灵山县新圩镇新兴街24号。

电话:0777-692960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新圩税务分局

202657



税务文书公告送达纳税人清册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1

91450721MACD76JKXQ

灵山县尚盛贸易有限公司

2

91450721MACKNAYP0P

广西灵山县立旺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3

91450721MAE19WXBXT

广西灵山洲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

91450721MAG149H36K

广西灵山桂翔林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