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檀圩镇罗旺敦家私店等90户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92450721MA5PMM6M7N等):
因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檀圩税务分局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主管税务机关地址:灵山县檀圩镇灵北路(209国道旁)。
电话:0777-658553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檀圩税务分局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