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灵山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灵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灵山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在税务网站发布信息1条,税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30条,主流媒体发布信息80条,办理政协提案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畅通受理渠道。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2023年结转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政务热线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严格对外信息发布流程,科学合理确定信息的公开方式规范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与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税务网站栏目内容维护、税务新媒体平台信息采编等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以及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切的涉税事项,及时在平台公开与宣传税费政策、办税缴费措施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和监督落实,不断完善和规范工作流程。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在信息公开前置环节把好内容的政治关、保密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灵山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优化等不足。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二是积极融入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强化互动交流,持续丰富公开途径,增强公开效果。三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山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州市灵山县海峰路138号,邮编:535400,电话:0777-6425815,传真:0777-642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