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钦南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素养

坚持落实好日常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宪法宣传周”、民法典有奖竞答以及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测评等活动,2023年累计参与人数133人次,通过率达100%,有效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思想、法治思维,加强法治素养和能力建设。

(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完善调处机制

依托“急难愁盼”化解室、征纳互动平台、钦州12366远程呼叫中心等媒介,探索矛盾问题线下线上调解新模式,并选取服务意识好、沟通能力强、大局意识优的干部职工组建两级矛盾纠纷化解团队,构建“电话+网上平台+调解室”三维一体的“云端+实地”、多级联动、线上线下互补的矛盾调解机制,及时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云会诊”“云调解”“云服务”。全力做好争议、矛盾的预防、预测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实,现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

(三)推动法治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全力激发效能

一是以服务平陆运河建设和工业强区战略为出发点,积极打造“蓝税先‘枫’”党建品牌,与平陆运河建设单位签订税企党建结对共建协议,协同开展支部党建和税收普法工作,助力平陆运河建设。二是为新经济、新业态企业量身定制“税收政策大礼包”,提升税收普法时效性、针对性。三是招募30位企业代表作为“税费服务体验师”,分批次体验智慧办税、智税课堂以及普法宣传等日常税收工作,在培养企业家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意识的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税收普法宣传工作中来。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定制式”法治宣传

一是以钦州税务智税“云”课堂为依托,组建线上普法宣传团队,推广“税费辅导周三见”品牌,围绕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拍摄“秒懂你所需”系列普法宣传视频12期,持续加强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让更多纳税人懂税法、遵税法,懂操作、会享受。二是发挥网络名人示范带动作用,邀请本土网络名人参观访问全市首个“智能式”“枫桥式”办税服务厅,拍摄“网眼看变化”Vlog2个,充分展示钦南区税收现代化最新成果,拓展税收普法宣传形式。三是通过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微信服务群以及征纳互动渠道推送税收普法视频、海报以及政策操作指引5000余次,开展电话、短信宣传辅导28000户次,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精准适用各项税收政策,提升市场主体依法办税意识。

(五)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加强协调保障

一是坚持改革每推进一步,税收普法就加深一层的目标要求,将税收普法工作与党建的建设、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及其他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税收普法宣传与时俱进、有声有色。二是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服务地方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常态化组织开展“走流程”“问需问计”和税收普法“六进”活动,为2000多户企事业单位面对面送政策、普税法、解疑难。三是将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印制税收普法材料以及拍摄税收普法视频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切实保障各项税收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深化“枫桥经验”运用,探索建立税费争议调解机制的过程中,办税服务厅人员的争议调解服务水平还不够高,工作创新思维还比较欠缺。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发挥党委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深化党建示范点和“清廉机关”示范点建设,通过擦亮“蓝税先‘枫’”党建品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引领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持续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坚持税收法定、突出依法治税,持续落实税收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接受社会大众监督,规范税收执法。

(三)进一步完善矛盾处置闭环机制

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探索将单一服务转向多元共治,将办税服务厅打造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的前沿阵地,形成“预防在前、化解在中、提升在后”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闭环机制,促进税收营商环境向好向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