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始终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宗旨,始终坚持机构改革与组织收入主业“两不误、两促进”,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围绕“四个确保”开展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应免不征,全年完成税务总局考核口径收入133.35亿元,完成市政府考核口径收入129亿元。

2.扎实有效服务大局。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成立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纳税服务各项工作的顺利运转。对全市税务系统近三年的优化税收环境工作进行详细规划和部署,在细化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推出实行纳税信用动态积分管理、车购税自助办税、资料预审管理、前移纳税人高频办理事项等钦州本地措施。二是向企业问需问计,延伸服务触角。组织开展处级领导“一对一”挂点企业送政策走访活动,为14户“一对一”挂点服务企业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政策辅导。开展“问需求优服务”座谈会,邀请企业共聚一堂,共谋税务机构改革后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良策,全市共组织座谈会6场,129户企业参加了座谈,现场共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44条,回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37个。组织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回应企业关切和诉求,征求企业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市共走访企业118户,邀请107位纳税人代表参加座谈会,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和涉税问题132个,现场答复或采纳122个。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继续抓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从源头防范制度性侵权现象。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来实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机构改革后共新制定13份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为解决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问题,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清理原地税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3份,其中,继续执行4份、修改2份、全文失效2份、全文废止5份。同时,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对钦州市、县两级制定的与社保有关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征管职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有关文件3份,确保了改革前后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平稳衔接。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建立健全党委议事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等规程,严格按照规定对应由集体决策的事项提交党委、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进行审议和民主决策,每次会议均如实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存档;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凡属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及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重要事项,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5.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公职律师办公室有公职律师5名,法律顾问室外聘法律顾问4名、内部法律顾问28名。定期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开展税收法律服务活动,保证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参与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推进依法治税中发挥积极作用。2018年,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办理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合法性审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100多起。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推进工作流程规范化。一是落实《全国税务纳税服务规范》,坚持以纳税人为导向,优化实体办税,加大对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等网上办税渠道的宣传推广力度,缩减办税流程,提升办税速度。二是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积极推进实名办税工作,防范税收风险,打实事中事后管理基础。三是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积极做好出口退税管理,全年办理各类减免退税45.2亿元。

7.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灵山县、钦州港区税务局为市级试点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三项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

8.开展行政处罚调研。为规范税收执法,统一处罚尺度,针对基层税务部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在处罚标准上存在差异的问题,组织调研小组,开展全市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调研活动,并将“一事不二罚”“首次违法”的认定标准提交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进行集体审议,统一全市行政处罚执法尺度。

9.强化重案审理工作。严格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规定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严把程序关、严审证据关、严守定性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展现案件审理新局面。2018年,完成重大税务案件审理15起。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0.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制定出台机关经费管理、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等管理制度,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统一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使用财务内控管理系统,加强财务内控管理。同时加强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围绕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等开展暗访5次、专项检查1次、综合检查1次,督促各级党委突出抓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

11.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结合机构改革,重新设置信访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定期开箱和查阅邮箱,畅通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12.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化。一是依法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二是加强复议应诉力量配备,提升行政复议工作力量,截至目前持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有4名。三是开展专项培训,邀请审理税务诉讼案件的法官、税务行政复议的专家,从复议和诉讼的角度给税收执法人员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对当前税收执法情况进行深度剖析,提高税收法制部门人员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能力。

13.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受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投诉工单14条,12345市长热线投诉2条,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复投诉人,按时办结率100%,问题解决率100%,满意率100%。二是配合做好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管理工作,2018年在广西非公经济服务平台APP共受理1个事项,及时进行答复。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4.着重抓好政务公开线上、线下两大阵地的建设。一是加强网站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更新管理、问题整改,保持好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可用性、正确性、稳定性,通过网站发布信息320余条。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定期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钦州市税务局频道、钦州专网门户网站、钦州政务网“减税降费”栏目以及“钦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共对外发布的193条网站信息和16条微信公众号信息。三是严格贯彻落实税收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定额核定、走逃户、欠税、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等事项利用门户网站、办税大厅宣传栏等渠道进行公开。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5.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积极组织税务干部参加业务培训,通过理论学习加大执法实践力度,及时进行税收政策知识更新,使税务干部深刻领会到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2018年,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宪法法律知识4次,组织干部233人参加学法用法考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16.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聚焦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钦州实际,开展钦州930网在线访谈,税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奠定夯实依法治税的工作基础,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7.健全税收法制机构。一是理顺职责,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减轻法制部门负担,确保法制部门全力从事税收法制工作。二是配强人员,确保依法履职。统筹安排具有法律资格人员及法律专业人员到法制部门工作,确保各县税务局法制部门至少有一名具有法律资格的税务工作人员。

18.提升法治队伍素质。一是严格执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税收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进行规范清理,对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2018年,共组织55人参加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二是按照“领导先训、急用先学,分类分级、全员覆盖,学以致用、突出实效”的原则,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163期,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十)加强党委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

19.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进行议事决策,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二是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把税收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述职述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突出考核结果运用。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8年,钦州市税务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法治税务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对普法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缺乏正确引导和激励学法用法的措施。三是在法治税务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四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谋划和落实好税收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深入带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坚持依法治税,有效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减少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性收税;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制定的权责清单、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推行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坚持重点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及时公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防止任意稽查。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各项依法行政活动。发挥公职律师团队的专业指导作用,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各项行政决策认证活动,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