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工作措施》(钦办发〔20205号印发)要求,现将钦州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共组织税费总收入195.38亿元,其中组织税务总局口径税收收入147.84亿元,同比增收4.87亿元,增长3.4%;组织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47.54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40.94亿元,非税收入6.60亿元),同比增收13.63亿元,增长40.19%,占税费总收入的24.33%

2.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6.4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额13.52亿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管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切实解决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执法规范统一性问题。截至目前,钦州市税务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6份,无违反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性竞争要求的情形。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积极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突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2020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研究解决依法行政重大问题4个。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公示执法人员数量354名,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76起,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结果5209项,行政处罚结果公示19项。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截至目前,钦州税务系统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37台,已记录执法音像记录37条,已记录执法音像内容19.42G,建设税务约谈(询问)室8间。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实际明确本级法制审核的事项标准,让执法结果更合法。

2.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并于2020720日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积极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并将内控监督机制根植于日常的税收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制约监督,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化解纠纷机制

1.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化。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作为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的作用,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全市系统发生2起税务行政复议案,1起税务行政诉讼案(二审)。

2.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今年以来,共受理广西税务局12366工单180条,12345市长热线投诉21条,认真组织人员开展核实和解决,及时回复投诉人,按时办结率100%,问题解决率100%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审核把关及监督。加强网站管理,抓好网站的日常更新管理、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可用性、正确性、稳定性。加强对12345市长热线等互动渠道信息数据的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疑难。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落实年度普法工作安排,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强化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2020年,钦州市税务系统评出A级纳税人364户,主动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并向纳税人提供自主查询服务,营造出“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诚信纳税氛围。

(九)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成立钦州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等4个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党委书记任主任,其他党委委员任副主任,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2020年审结重大税务案件32户次,组织讨论研究行政复议案件2起。

二、存在问题

(一)税收共治有待进一步拓展突出表现在突出表现在与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的“协同共治”上尚需形成更大合力。

(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缺乏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理解及把握能力不够强,造成部分执法差错。

(三)法治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法规进企业、进乡村、下基层等落实不够,仍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税务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程序。强化政策落实跟踪督导,进一步统一政策执行口径。积极开展法治税务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环境。

(二)提升服务质效。继续拓展提升“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畅通多元化办税缴费渠道,积极开展纳税人走访活动,全力推进“好差评”工作,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推进协同共治。主动加强与财政、公安、市场监管、发改、商务等部门的实体联动,加大对税收宣传、税费征收、数据共享、信用建设、打击虚开等方面的沟通协作,打造共商、共建、共享的税收治理实体运行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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