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2017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桂税函〔2018〕29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经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推进新时代税收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更好地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这条主线,以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挂牌成立为契机,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切实有效提高依法治税和税收服务水平,切实有效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切实有效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税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要措施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梧州市国家税务局、梧州市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合并,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费、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梧州市税务局将根据社会评价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分工负责,局内责任单位具体落实。
(一)意见建议编号:0120170840400003
1.意见或建议:希望地税局部门多完善软件的便捷。
2.整改措施:配合自治区税务局征管软件升级工作,及时完善办税工作系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建设电子税务局,进一步提高办税便捷性。
3.整改时限:长期。
4.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刘武总会计师、征管科技部门。
(二)意见建议编号:0120170840400005
1.意见或建议:有优惠的政策,希望地税局多宣传一下。
2.整改措施: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印制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资料。二是在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张贴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三是及时在梧州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方便纳税人足不出户了解政策。
3.整改时限:长期。
4.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庄彩生副局长、纳税服务部门。
(三)意见建议编号:0120170840400008
1.意见或建议:网上办税有时有优惠的项目,申报时没有分开来审报税,都是一起报,希望地税局在网上办税是能分开来报。
2.整改措施:在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下,及时升级金税三期系统,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加强纳税辅导工作。
3.整改时限:长期。
4.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刘武总会计师、征管科技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把握进度。整改责任人应对整改负总责,统筹抓好责任单位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各责任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本方案的整改目标及措施,扎实抓整改、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并收集整理好整改工作成果检验佐证材料。从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各责任部门每月8日前填写《2017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情况跟踪落实表》(附件),并于2018年8月27日前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材料通过FTP报市局绩效办。
(二)定期分析,跟踪问效。整改期间,市税务局绩效办负责把整改落实情况列入绩效分析讲评范围,分析讲评会议纪应必须详细列明本单位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点明未完成整改事项、工作步骤、时间表。市税务局绩效办负责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把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于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树新形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纳税人之家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聚焦整改措施和工作成效加强报道,增进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要以实际行动和整改成效增强税务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