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精神,在梧州市税务局和苍梧县委、县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以依法治税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扎实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争议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增强,社会评价和满意度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做法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等系列讲话精神,学习李克强总理和各级党委政府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年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各支部开展党员大会学习6次,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四个坚决”要求,大税种盯风险,小税种挖潜力,税费协同管理,积极培植税源,推动组织税费收入量质兼优,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加强与财政、社保、医保等部门沟通,做好社保和非税征管,2020年入库各项社保费3.92亿元。2020年累计完成苍梧县政府口径税收4.11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2.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西部鼓励类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杜绝违规审批和办理减免税的情况发生,全面释放政策红利。2020年累计办理资源综合利用退税5968万元;落实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费1335万元。
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积极拓展网上线上办税缴费渠道。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大力依托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通道,积极采用“网上办”“预约办”“延期办”等有效措施,拓展网上办覆盖面、提升网上办事效率、提高网上服务,确保纳税人安全、高效、便捷地完成各项涉税事项办理,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疫情期间制订了257项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第一批)、15项线上线下融合办清单(第一批)、19项线下预约办清单、28项线下延期办清单。
(2)推进线上办税快捷通畅,实行实时在线操作办理,纳税时间压缩至92个小时以内。依托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等线上平台:一是在广西电子税务局上实现主要退税类型全程无纸化办理;二是推行线上申领、代开发票寄递服务;三是推行诚信企业按需用票,设置增值税发票“白名单”,“白名单”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增量实行“信用激励、智能核票、先领后核”;四是实现税收政策智能推送。2020年,共免费为55户纳税人寄递发票8799份,为10户纳税人寄递代开发票13份。
(3)降低总税款和缴费的比率。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调查的口径标准测算,苍梧县2020年的总税收和缴费率为45.47%,已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总税款和缴费比率控制在55%以下的任务目标。苍梧县目前的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为0.5%,已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降至0.75%的任务目标。
(4)提升办税便利度。一是实现《广西纳税人办税指南》215项业务中203项网上办理(其中8项必须线下办理),达到94%以上网上办理。二是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不再设置审批环节,优化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功能,实现纳税人网上解锁税控开票设备。梳理小规模纳税人办税流程,在申报环节,自动减半征收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构建完善现代税收大格局,税收征管实现了新的转变。
1.健全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户籍管理制度。开展“市监注销、税务正常”“市监正常、税务注销”数据清理,摸清税源底数,做到税务户籍“存量明”。优化户籍信息交换方式和渠道,推进数据实时交换共享,完善市监、税务两部门登记、变更、注销数据交换对账机制,提升登记注册部门共享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做到税务户籍“增量准”。
2.健全税收数据管理机制。制定税收数据管理职责清单,完善基础数据平台、数据应用、数据资产、数据安全等方面的规范性管理制度。强化税收数据扎口管理,加强数据集中分析平台建设,做好数据汇聚和分类管理;加强内控平台建设,优化监控指标,注重结果反馈,发挥数据对税务执法监管的引领作用。建立业务数据化和数据业务化的分析评价机制,逐步提升税收数据对业务的全景展现能力和驱动创新能力,加强对一线税务人员的数据赋能。完善第三方信息采集和共享制度,逐步丰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清单,通过规范向外部门、社会机构分类供给税收数据的方式,提高税收数据治理参与度,增强税收数据可用性,推进与第三方的数据共建、共治、共享。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成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及具体标准。在罚款数额较大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事项上,对公民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事项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在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事项上,对按户(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事项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
2.严格按照税收征管规范流程执法,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1)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要求各税务分局安排专人负责采集建筑工程项目信息,并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建筑业税收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实施有效跟踪管理。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加强对项目的监控、检查,进一步加强外来建筑项目管理。加强与全县重点工程项目投资方的信息沟通,建立定时信息反馈机制,掌握项目的总体情况、总分包信息、外管证信息、合同金额、征收方式、税收入库和开具发票等情况,及时了解建筑项目的工程进度,定期对重大项目进行现场巡查,掌握建筑项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督促已发生应税行为的及时申报纳税,积极开展建筑项目的纳税评估工作,做到堵漏增收。特别是把梧州市2020年“三年三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中的21个苍梧项目列为重点监控项目,把管理责任分解到各税务分局和管理员。
(2)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在梧州市税务局的指导下,建立统一的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系统,构建统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管理台帐,对按标准确定统一纳入管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一体化管理。
(3)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由于我局管辖的个体工商户都地处乡镇,经营规模普遍偏小,且乡镇个体销售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税务机关核定的难度大。因此,我局对制砖、木材加工行业的个体户采取“以电控税”方式管理,对销售摩托车、电动车行业的个体户实行“以票管税”方式管理,对饮食业纳税人重新采集了《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4)加强农产品收购企业使用收购发票的管理。我局注重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使用收购发票的风险监控工作,实行收购、生产、纳税申报监控常态化,管理员每月将收购企业的农产品收购数量、金额以及销售数量、金额等列册登记,并要求企业按季提供收购明细和单位产品成本耗比,对一定时期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比例超过65%至70%的企业进行预警,比例超过70%至75%的企业进行约谈,比例超过75%以上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记录存入征管档案,要求各税务分局对农产品收购企业每季度实地检查面达到100%,要有检查分析报告,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5)加强资源税管理。2020年,苍梧县入库资源税1306万元,同比增收456万元,增长53.65%,取得较好效果。主要做法:一是通过采集第三方数据如炸药、电耗、能耗、开采量等对比监控来对石场沙场进行管理。2020年4月我局派出人员到县自然资源局采集各石场沙场应税矿产品开采情况,并下发各税务分局核查,从而增加资源税收入180万元。二是加强对资源类中标企业管理。我局加强对东安江苍梧县河段中标企业管理,多次派人上门服务,要求其统一按规定缴纳资源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三是要求混凝土生产企业按建筑项目建立销售台帐、原材料购进台帐、单位产品成本配比清单、耗电量和金额清单,按每季度向我局备案,管理员通过产耗比实时监控企业的销售和申报情况,对纳税人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对乡镇小型混凝土生产企业采取“以电控税”方式管理,强化监控管理。
(6)加强“小税种”管理。我局在抓好重点税源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挖掘小税种增长潜力,确保小税种“颗粒归仓”,助力组织收入工作。特别是加强印花税管理效果显著,2020年入库印花税1455万元,同比增收690万元,增长90.19%。
(7)加强信息化治税。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提供的数据,加大税收分析力度、税源监控力度,不断强化税收征管人员的职责,规避执法风险。运用“金税三期”纳税信息评定系统,对全县1543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评级。
(8)认真执行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纳税人获得感。一是按规定延长申报纳税期限,2月纳税申报期延长至2月28日,3月纳税申报期延长至3月23日,4月纳税申报期延长至4月24日,5月纳税申报期延长至5月22日。二是协助企业按规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2—5月按规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有15户,税款合计5889多万元,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三是按照规定切实保障发票供应,保障企业正常业务运作。四是按照正确的征收率、预征率开展发票代开等涉税事项,增值税各代征点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降率等税收政策执行到位。五是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2.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操作指引》的规定,对疑点数据和税收执法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整改,并对执法存在过错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深入践行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依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认真登记、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并及时答复信访人。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途径,把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信访工作的核心,努力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2.以减少涉税争议为目标,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在日常税收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相关规定告知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既维护了税法严肃性,又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2020年,我局继续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公开管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苍梧县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苍梧县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内容。面向社会及时公开税务机构设置、推进权力责任清单、税务行政许可、税务决策信息、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内容、规范纳税服务范围等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事项。
2.健全组织领导。成立了苍梧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小组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开展“小康路上 税收共治”税收知识普法活动。以“网上进”“分类进”“针对进”的形式向苍梧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派发“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宣传资料350多份,师生们踊跃进行扫码答题,通过微信群推送、张贴海报等形式发放宣传资料共631次。
2.开展定点联系企业税收宣传与辅导活动。组织税收管理员采取走访、下企业、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和纳税人交流,对企业进行了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和政策辅导,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政策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并赠送了最新的税收政策税收宣传料,受到企业普遍好评。
3.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4月份和12月4日,到新县城等地开展税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给群众解答税收法律法规,为群众普及宪法和税法知识,扩大了税法宣传覆盖面。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领导带头学法制度,做好记录(会议记录、中心组学法记录、领导干部学法笔记)。开展以领导干部为对象的法制讲座,建立干部学法情况考勤制度,对干部学法工作安排、学习内容和干部学法笔记做好记录。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做好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安排和考试试卷记录,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100%。
2.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申办公职律师工作证,加入梧州市税务局公职律师团队,我局现有1人符合公职律师条件,并且已成为公职律师。聘任法律顾问1人,为全局重大决策、税收执法、法律知识培训、行政管理等提供法律服务,有效提升了应对各类涉税法律问题的水平,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为我局税收执法工作保驾护航。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法制股、税政股、办公室、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纪检组、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信息中心、财务管理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全面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研究、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并对每季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老龄化严重。目前,我局配备到乡镇税务分局的40名干部平均年龄49.7岁,年龄最大的59岁,干部老龄化严重。
(二)执法人员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给基层执法人员带来了新挑战,执法人员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努力的方向
(一)继续大力推进依法治税,注重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二)进一步落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减税降费红利向深度释放,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引领提升全县税务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举措,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通过加强业务部门联动以及信息化手段,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日益增长的办税缴费诉求,努力构建大数据时代下的新型征纳关系,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