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苍梧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苍梧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苍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推进依法治税用权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苍梧县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公告栏等渠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发布人事任免、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等信息1条。同时以绩效考评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范围。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形成条理清晰、责任明确的链条式管理。申请人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在线平台申请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元便捷申请渠道。
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台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对申请、办理、征求意见、答复、送达、复议和诉求等情况予以登记并实时更新。2021年,苍梧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深化公开管理。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动态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调整为主动公开,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通报指出的问题,苍梧县税务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工作。进一步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结合实际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提升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情况评估指出的问题,苍梧县税务局及时开展政务公开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等相关工作机构并及时调整更新;加强网站、新媒体联络员队伍管理,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确保工作有人干,调岗不断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办法制度,进一步梳理、优化职责分工,规范账号管理、信息采编、内容审核、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和责任追究,严肃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纪律和扎口审核把关,强化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
三是优化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指出的问题,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开展政务公开整改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对网站属性信息进行补充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仅含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2021年度的情况。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政贤路151号,邮编:543100,电话:0774-2682175)。
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