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以下简称“苍梧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共苍梧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2025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苍梧县税务局始终坚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的“第一议题”,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议等,组织税务干部系统学习,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与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紧密结合,与金税三期、四期建设紧密集合,与当前的“强基工程”、加强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管理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把法治精神、法治要求体现到税收工作中。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对税收法治建设的认识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苍梧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督导督促工作落实,形成上下联动、机制畅通、一贯到底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协同推进。一切涉法治重大事项,及时向地方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和理解,主动与人社、医保、财政和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退税费红利“快、准、稳”高效直达市场主体。三是强化学习教育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各支部深入学,集体学习与自行学习相结合,创新方式灵活学等方式着力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研讨、督促落实、考核评议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局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利用大数据与信息化手段,对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动态跟踪,实时掌握企业经营与纳税情况,确保应收尽收。同时,严格遵守组织收入原则,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于组织收入全过程,坚决不收“过头税费”,规范组织收入秩序。二是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快、准、稳”为目标精准发力,有效助企纾困、提振信心。同时,强化与财政、人行等部门协作及信息共享,加速政策红利释放。三是多维提升服务办税体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线上依托征纳互动平台、12366 热线、税企微信群等,线下通过“问计问需”、“联户进企”等形式,上门了解企业难点、痛点,高效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努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一是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议事机构,包括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税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等;二是成立税务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税务系统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认定、责任追究、税务执法人员尽职免责有关工作;三是公职律师会对日常各项依法行政等工作进行事前专业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等,最大限度规避法律风险。依法行政机制更加健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新进展。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二是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执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已按公告规定对422户次进行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569户次进行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总额12.20万元,尚未发生需要进行集中审议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六)做好纳服投诉处理工作。严格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对纳税服务投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在日常税收执法文书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告知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抓住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做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积累。既要维护税法严肃性,又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2025年以来,我局继续保持零复议、零诉讼。

(八)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九)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公开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苍梧县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苍梧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苍梧县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内容。面向社会及时公开税务机构设置、推进权力责任清单、税务行政许可、税务决策信息、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内容、规范纳税服务范围等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事项。

(十)增强全体税干税收法治观念。一是落实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执行税务执法资格证人员从事票证管理等岗位。组织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税法、法律知识学习,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二是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税法“六进”、民法典知识讲解等活动,宣讲税费政策、税法知识、宪法知识以及民法典知识,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定期组织开展纳税人学堂,主要围绕涉税实务、常见涉税问题解析以及最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扩大税法宣传的深度。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治税理念还不够高。目前仍存在个别干部职工对依法治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税收治理方法和手段缺乏创新性,运用法治思维推进税收征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专业性人才较少,目前仅有公职律师2人,整体专业水平和能力有待加强。

三、2026年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夯实法治思想根基。坚持把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应用到税务工作全过程,融合到效能税务建设各方面,在推进新时代税务改革实践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继续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困难,全面推进税费工作提质增效。

(三)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通过加强业务部门联动以及信息化手段,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日益增长的办税缴费诉求,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四)加强执法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抓实法制学习,提升依法治税理念。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对税务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二是注重培育既精通税收业务又熟悉法律的复合型人才,鼓励税务干部努力考取“三师”,为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