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岑溪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岑溪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岑溪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岑溪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岑溪新篇章。围绕上级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推进依法治税用权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岑溪市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公告栏等渠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发布人事任免、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等信息3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同时以绩效考评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范围。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公开行政许可271项,全年执行行政处罚8件、行政强制0件。全年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回应群众诉求8174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形成条理清晰、责任明确的链条式管理。申请人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在线平台申请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元便捷申请渠道2023年岑溪市税务局没有收到各途径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深化公开管理。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公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2023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系统智能监测,发现岑溪市税务局政府网站信息(含附件信息)存在错别字或表述错误1处,所发现问题已更正

二是完善动态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调整为主动公开,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2023由不公开转为公开的文件个数0个。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配合梧州市局、市委市政府对相关门户网站进行更新、优化,迅速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实公众提供税务信息,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日常维护,确保发布及时、准确。

(五)加强管理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管理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对不依法依规准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进行追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把政务公开列入了本级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全年没有发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违法违纪现象。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工作。积极参与上级局举办的税收宣传培训班和政务公开专题课程,读懂政务公开工作新制度、新要求,以及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更好促进工作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核不够认真严格公开信息有出现错别字或表述错误的现象,相关工作回归到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面上。

(二)改进情况。一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人员加大了指导和监督力度,把政务公开列入绩效考核体系。二是针对上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