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岑溪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岑溪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岑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及其责任分工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任务要求,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本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2023年,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注重推动主题教育与创建模范机关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机制,推行“导师+组长+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模式,分级分类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主题教育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9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党支部学习56次,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24次,局领导班子带头为所在支部和联系点党员上党课8次,党员干部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我来讲报告”谈心得体会105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到七雄烈士纪念碑、抗战胜利纪念馆、古田会议会址等开展浸润式现场教学8次,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建言献策”“学习身边榜样”三项实践活动,在主题教育中不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今年被评为岑溪市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获区局调研组充分肯定,政治机关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获岑溪市委副书记练泽明肯定性批示。
(二)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和机制
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依法治税为主线,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 “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干部全员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30余次,做到“八五”普法与组织收入、征管改革、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相结合,增强全民税收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法制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三)凝心聚力服务保障市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聚焦税收主责主业,做好统筹谋划,稳步推进税费齐抓共管,今年根据上级部署我局开出了广西首张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央非税收入票据。
一是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稳妥推进“统模式”改革,成立税务、人社、医保、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统模式”工作协调机制,以及加强社非、收核、征管、纳服、信息等部门协同合作,做好分险种梳理缴费政策及管理规定,接稳接好森林植被恢复费非税收入划转,同时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两项新划转非税项目的宣传辅导。在当地党委政府指导和支持下,成立3个“社会保险费缴费争议联合处置中心”。
二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法治保障。(1)落实减税降费。积极优化办税流程,健全“精准滴灌”机制,做实“网上办”“跟踪办”“远程帮办”,让广大纳税人不折不扣地享受政策红利,(2)升级政策培训。分行业、分批次组织纳税人开展“税费辅导周三见”政策宣传,目前共举办21期线下纳税人学堂实体讲堂,现场培训纳税人缴费人658人次,现场解答疑难问题38个。参与制作区局第十一期、市局第一期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通过新颖的直播形式为纳税人即时解答“数电票”实操问题,获得上级领导以及纳税人缴费人的高度好评。(3)培育服务品牌。搭建“1+N”模式的志愿服务平台,创新“枫桥式”服务,依托“小春苗帮帮忙”志愿服务站点,组织70多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财会人员和5名在校学生成立志愿者服务团队,打造具有岑溪特色的“小春苗帮帮忙”志愿服务品牌;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和“枫桥式”税务分局,设立税费争议纠纷调解室,通过“急难愁盼问题专窗”“一把手走流程”积极响应合理诉求6条,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2个;建成集成税费服务中心,处理“桂税e点通”咨询701条,征纳互动平台咨询2773条。(4)丰富税宣形式。制作岑溪白话版的政策音频,因地制宜利用全市14个镇的宣传车、290个乡村广播、267个气象预警喇叭对城乡医保进行宣传。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暨“网眼看变化”主题,制作视频3期,分别在“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展播。
(四)落实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推进法治建设,岑溪市税务局致力于健全执法体系、深化执法实践,坚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三项制度,将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执法公开有效衔接结合,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同时还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等文件事项提出符合税务实践的意见建议,为全面提高税收执法制度建设质量献言献策。
(五)健全行政体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机制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2023年岑溪市税务局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组织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坚持开展会前学法、研究依法治税重要工作。
(六)执行法定程序,加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为进一步预防、避免、降低执法行为的法律风险,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岑溪市税务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税务一体化建设。一是加强行政行为源头规范,对行政合法性审查范围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向上级部门提出问题意见,请求规范指引。二是在决策过程中灵活运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两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咨询和引领作用,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全面推进科学民主高效决策。
(七)化解矛盾纠纷,建设税费争议矛盾化解机制
为及时解决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业务事项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矛盾纠纷,岑溪市税务局形成了“厅线联动”工作机制,以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问题矛盾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组建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将建设税费争议矛盾化解机制作为多方位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的重要一环,有效促进服务质效整体提升。同时加强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的水平,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八)强化权力制约,开展税收专项督导监督工作
一是利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防范日常风险、规范执法过程,发挥内控“治税管队”的重要作用,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对税收执法权的有效监督。二是强化执纪问责,把“严查内错”贯穿税收执法工作全过程,努力营造严的氛围、形成严的态势。
(九)加强普法宣传,营造社会良好税收法治氛围
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岑溪市税务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按照普法工作任务清单积极开展税收法律宣传活动,提升宣传质效,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税费产品体验活动、“税费辅导周三见”线下纳税人学堂等,积极拓宽政策宣传面,努力营造全覆盖、多元化的大普法格局。二是开展《民法典》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等活动,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主题集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税法宣传活动等,向社区纳税人、广大干部职工宣传民法典,着力培养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十)简化办税流程,持续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大力推广线上办税服务,辅导纳税人缴费人熟悉掌握线上办事缴费渠道,足不出户快速办理业务,减少到厅等候时间。二是开展银税互动活动,搭建税务、银行和企业的沟通桥梁,助力辖区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破解融资难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源头活水。三是落实部分涉税业务一站式前置办理,进一步拓展“业务前移”事项,通过“事项优化、岗责优化、权限优化、流程优化”逐步扩大终审事项范围,推动25项业务关口前移联审、部门信息互通严核,实现后台流转事项转为前台审结“一步办理”。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体干部税收法律素养
一是深入落实全体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2023年岑溪市税务局共210人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且全员通过。二是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抓执法资格考试,对新招录公务员执行税务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制定学习复习备考计划,由“一把手”亲自过问进度及成效,通过率100%。三是鼓励干部考取三师资格证书,3人通过税务师资格考试,筛选法律专业且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制部门中,落实法制机构力量配备要求。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岑溪市税务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凭“经验”执法的思想仍存在,法治观念不够强,疏于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要加强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前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知识结构存在差异,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透彻,法律队伍人员的配备与当前推进税收法治现代化的需求不相匹配。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创新税收行政执法方式
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要有力度也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
(二)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原则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并加强纳税信用级别的外部应用,逐步扩大纳税信用的影响力,引导纳税人自觉规范涉税行为,提升纳税遵从度。
(三)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
立足职责,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机制,充分发挥税费争议调解室的作用,在依法依规执法的前提下,以实质化解纠纷为导向,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争议,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