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以下简称《格式》),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梧州市税务局、长洲区委和区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联系工作实际,聚焦于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纳税服务以及税收征管,致力于规范和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坚持行政权力的公开和透明运作,确保人民群众在税收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加强主动公开

2023年,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公告栏等渠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同时以绩效考评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稳步拓宽政务公开内容范围。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在组织机构、机制流程、公开方式、解读回应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申请人可通过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在线平台申请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元便捷申请渠道。

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台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对申请、办理、征求意见、答复、送达、复议和诉求等情况予以登记并实时更新。2023年,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事前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办公室分项分类审核把关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和舆情监测,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调整为主动公开,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评估,同时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依法保障群众合理需求。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税务网站建设。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通报指出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完成本级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优化工作。进一步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结合实际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栏目,提升规范化水平。

二是多形式税务新媒体建设。解读政策,在文字和图片解读的基础上,通过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简明问答、现场宣讲、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对政策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进行针对性解答和说明,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管理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通过举报信箱、公开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3年未收到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未产生对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情况评估指出的问题,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及时开展政务公开整改工作,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解不深,执行不够顺畅,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政务公开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够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等相关工作机构并及时调整更新;加强网站、新媒体联络员队伍管理,确保工作有人干,调岗不断工作。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保证政务公开内容品质。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如实公开,及时让社会知晓并接受监督。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梳理、优化职责分工,规范账号管理、信息采编、内容审核、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和责任追究,严肃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纪律和扎口审核把关,强化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管理,并制订绩效考评指标强化工作导向,促进、保障落实。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确保公开内容全面。每年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式线上培训等方式,横到边、纵到底,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于临时专项工作、紧急任务等,通过腾讯云会议、视频系统组织开展会议培训、答疑、指导、交流,切实增强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和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仅含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2023年度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guangxi.chinatax.gov.cn/wuzhou/xxgk_15146/xjxxgk_17365/czq_19770/zfxxgkzn_16524/,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三路19号,邮编:543000,电话:0774-3819035,传真:0774-3819139)。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

20241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