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起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充分发挥税收法治保障作用,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持续规范执法行为。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持续强化理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武装法治工作队伍头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
2.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扎实落到实处。一是深查细研练好解题之功。坚持树立群众口碑导向,为有效化解社保缴费争议处理面临对接部门多、耗时长、效率低等问题,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跨部门合作成立广西首个“社会保险费缴费争议联合处置中心”,截至目前,该做法已全面推广至长洲区两镇三办,有效处理缴费争议事件40多件,群众满意度100%。二是深耕细作提升品牌之力。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结合领导干部“走流程”,设立“办不成事兜底办窗口”,组建业务团队轮流值岗,“一站式”兜底办理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和疑难杂症业务。截至目前,共办理业务1440笔,就地化解问题矛盾968个。三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及时传达上级精神,组织核实相关数据,退税减税降费应享尽享,让广大纳税人不折不扣地享受政策红利。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推行税收事项容缺办理,依据上级部门编制发布税收事项容缺办理清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清单内事项主要资料齐全、次要资料欠缺时,纳税人承诺“先办后补”后可以容缺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欠缺资料。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采取随机抽查、动态监控等方式,强化容缺办理税收事项的事后监管。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分级分类管理再升级。出台《长洲区税务局纳税人分类分级实施管理方案》,通过对户籍、人员调整,采取分组集中办公形式,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在五大行业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长洲区重点税源企业实现分类分级管理全覆盖。二是征管体制改革再深化。在攻坚一线成立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临时支部委员会,为数电票上线推广提供坚强党建保障。扎实开展数电票宣传推广工作,建立数电票快速响应机制,同步有序开展数电票宣传培训辅导,截至目前,开展纳税人线下培训26场,组织观看线上可视答疑34场,上门辅导户数5752户,让纳税人、缴费人切实感受到税收征管改革带来的便利。三是税收风险管控再规范。采取合成工作法,成立风险应对管理中心,凝聚风险管控合力,通过后台取数,向二分局、税源管理股推送纳税人购销金额及印花税计税依据比对差异数据600多条;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比对差异数据4080条。促进小税种税款的入库,增加地方财力。2023年1至10月份度征管5C质量风险类9个指标均位于正常区间范围内,有效夯实征管基础,提高征管质量,促进税收健康成长。四是税费治理质效再巩固。狠抓欠税管理,采取宣传辅导、以票控税、税收保全等措施,促使130多户欠税企业完全清缴欠税,截至目前,清理欠税成效在8个城区局中排第2名。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在惠企便民上出真招。创设“长洲涌·税惠民”纳税人学堂实体讲堂,组织讲师团队走进涉税服务中介机构、本地商圈、不锈钢园区等地,面对面讲解涉税热点、办税难点等内容,用“政策找人”的方式提升税法宣传的精准度。截至目前,共开展实体讲堂20期,惠及企业300个、人数2100人。二是在优化服务上求真效。大力推广“来电问办+网上帮办+云端辅导”办税缴费服务,依托“桂税e点通”征纳互动平台实现远程帮办,不断优化智能办税缴费服务,共为4929人次解答8000多个问题。党员示范岗累计调解各类涉税费争议56起,调解满意度均达100%。联合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银行梧州分行开展“带押过户”便民一站式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交易难度,减少交易时间,切实解决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实现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努力使政府治理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以《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为遵循,对内加强对本单位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外为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把好涉税合法性审查关,防止违规出台涉税规范性文件,为税收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保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有效促进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健全党委会议制度,对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对预算编制等重大事项进行党委集体决定,确立和保障科学民主决策。
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税收法治环境。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税收执法公平,严格执行《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规定,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统一适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纳税人按照统一处罚裁量基准处罚,保证税收执法公平。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分级分类管理再升级。出台《长洲区税务局纳税人分类分级实施管理方案》,通过对户籍、人员调整,采取分组集中办公形式,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在五大行业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长洲区重点税源企业实现分类分级管理全覆盖。二是征管体制改革再深化。在攻坚一线成立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临时支部委员会,为数电票上线推广提供坚强党建保障。扎实开展数电票宣传推广工作,建立数电票快速响应机制,同步有序开展数电票宣传培训辅导,让纳税人、缴费人切实感受到税收征管改革带来的便利。三是税收风险管控再规范。采取合成工作法,成立风险应对管理中心,凝聚风险管控合力,通过后台取数,向二分局、税源管理股推送比对差异数据,通过数据促进税收收入入库,有效夯实征管基础,提高征管质量,促进税收健康成长。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完善和出台《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长洲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疫情防控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1.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1.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相关规定,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信息采集审核平台,通过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行欠税公告、定额核定、非正常户认定、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2023年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
1.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提供“来电问办+网上帮办+云端辅导”的“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制作并公布“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月均电子税务局申报约30000笔,网报率98%;在长洲区政务中心开设一窗联办窗口,开发社保费QQ群自动回复软件,在办税大厅提供“移动式”办税服务,设置“我为税收建言献策专栏”,升级制作《政策汇编》,提供实名认证专用手机,广受纳税人欢迎。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全年通过风险管理系统受理核查疑点数据,圆满完成大数据应用平台的政策落实风险疑点数据,其他系统的疑点数据。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引导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提升税务人员法治能力。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邀请区局骨干、高校教师举办4期业务培训班,邀请专职律师进行一期执法风险规避的培训,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实施青年人才培养“百舸计划”,推行“1+4”青年人才培养体系,促使青年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利用好“学习兴税”“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资源和培训资源,积极拓展线上学习。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2023年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已聘请一名法律顾问。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有了一定的加强和提高,但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上还有待提高,还存在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税收业务不精情况,还存在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的情况,这些情况无法适应税收法治建设的要求。
二是执法风险依然存在。从内控监督平台、督查内审工作反馈的情况来看,基层税务干部还存在知识更新不及时、业务基础不扎实、钻研作风不严实、执法过程还不能严格依照程序进行的问题,还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与税务部门依法行政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
三、2024年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观念。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巩固减税降费成果,确保按时、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税收法治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法律遵从度和干部的依法办事水平,着力建设法治税务,从制度、行为、执法和监督等多个方面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依法治税水平。
二是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打牢基础,提升质效。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税收预测分析,运用税收大数据深挖地方税源。防范风险,优化环境。坚持在服务大局与经济运行中把准税收改革脉动,抓好征管质量数据监控,提高税费治理效能。深挖大数据应用,着力构建团队化的风险管理机制,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始终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大力推行精细服务,全力打造“枫桥式”税务分局,持续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措施,建立规范持久的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机制,继续开展“税惠民”纳税人学堂实体讲堂活动。
三是加强税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推行青年人才培养“百舸计划”,选优配强中层干部,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健全常态化轮岗机制,激励干部积极参加练兵比武、考取三师资格等,不断提升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