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梧州高新区税务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市局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入地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有力促进了税收法治工作的再深入、再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梧州高新区税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税务党建高质量发展,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2022年梧州高新区税务局将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等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和青年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实施法治建设规划纲要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和生动实践。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突击收税等行为。2022年组织税收收入4.51亿元,组织社保费收入2.86亿元,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组织收入任务,税收支柱性、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得到充分体现。梧州高新区税务局聚焦辖区税源特点,积极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重点专项工作,组织开展“一集团一课堂”政策授课,与梧州市税务局合作编制企业上市涉税业务指引,管理与服务并重,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税收收入平稳有质增长,为梧州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

(二)依法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平稳有序开展减税降费工作,拓宽宣传辅导渠道,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高效送达市场主体,实质性降低了企业负担,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2022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总额达15816万元,其中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共6208万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缓缴入库税费累计7046万元,“六税两费”政策减免税费共391万元,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458万元。2022年新增市场主体86户,放水养鱼成效得到彰显。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落实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完善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规则,统一税费政策理解和执行口径,增强全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集中审查、部门协审、公职律师参与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确保政策适用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强化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从依法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等环节入手,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或税收重大案件均采取集体讨论决定。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注重依法决策。梧州高新区税务局不断加强单位内法律人才培养,鼓励税务人员参加司法考试,鼓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税务人员担任公职律师,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了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更好规范税务系统“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通过组织学习《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和有关问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权力事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工作,确保“三项制度”落到实处,推进合法合理尽责执法。继续强化对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的督导和落实工作,确保“三项制度”建设能够切实落到实处,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有效提高。

(二)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遵照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大力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按照区局制订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依规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准则,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规范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2022年,梧州高新区税务局共进行行政处罚19户次,首违不罚10户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对涉及税收征收、纳税服务、风险应对等涉税事项分类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对突发事项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事后完善等机制建设,既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也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遵循“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统一指挥、注重预防、科学处置”的原则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办税服务厅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征兆。

坚决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报送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带班领导在岗期间必须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按《全国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办公室和带班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畅通纳税人诉求通道,提高纳税人获得感。设立办税服务“1号窗”,推行“一把手”走流程和“政策七步法”,做到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发现、记录、反馈以及帮助协调解决发生的各项政策、系统或征纳冲突问题,及时组织研究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事项解决方案。2022年,共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及青年干部驻厅活动112次,共发现解决问题30条。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研究税务行政应诉问题,有诉则认真应诉,不断总结经验;无诉则积极借鉴税务行政败诉案件经验教训,引以为戒。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手段,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梧州高新区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执行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定额核定、非正常户认定、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等公开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税务局门户网站等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将经过审核确认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需要对外公示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双公示平台全面、规范的对税务执法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提高执法信息公示的信息化程度和覆盖面。2022年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公示60条,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审核1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稳推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受票扩围工作。坚持“集中预先辅导、随票全面覆盖、网格兜底保障”的递进式“精准服务”系列措施,对58户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培训,“重点企业”和“非重点企业”培训率达100%。2022年新办纳税人累计核定电子专票占比(户)97.87%,累计开具电子专票占比(户)88.24%,累计核定电子专票占比(份)86.96%,电子专票累计推行比例90.62%,扩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梧州高新区税务局党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相关制度要求,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2年,认真组织新进税务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依据有关规定配合做好执法资格考试考务工作,2名新进税务干部均取得了执法资格。

加强与地方法制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与地方协同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把税收法治有机地融入到地方法治工作的内容之中,提升税收法治的工作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