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梧州高新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梧州高新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政务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内容,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职责,形成职责清晰、内容丰富、渠道畅通、运行有保障的良好局面。本年度在上级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动态等栏目发布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文书、加强台账管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3年,梧州高新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涉税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根据信息的立、改、废等情况及时更新领导简介等公开信息,保障大众知情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能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梧州高新区税务局立足实际,围绕减税降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主线,以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形式不够生动直观。

针对以上问题,梧州高新区税务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加快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人才储备,以学促干,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创新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作品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阅读方便的优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适时开展通俗化、互动式的宣传服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梧州高新区税务局2023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梧州高新区税务局公开内容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网站查询,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wuzhou/进行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梧州高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万秀区工业大道6号,邮编:543000,电话:0774-2036958,传真:0774-282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