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服务;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指导本系统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承担本局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县(市、区)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3.属地管理的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