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要求,以及上级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布置,结合蒙山县税务局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印发,以下简称《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桂发〔201624号印发,以下简称《方案》)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减轻纳税人负担,激发纳税人活力。一是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不断强化后续管理。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一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将后续管理融入到申报管理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强化风险防范和应对,不断提高后续监管的精细化、专业化程度。二是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权力事项清单》及办税流程图。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三是优化税务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申报资料,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推行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深化“放管服”,涉税费业务进一步减少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限办时间、减少跑腿次数、减轻办税费负担,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全员学法制度。完善领导班子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局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法律知识定期培训考试制度,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申领执法证。二是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方法,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质量。三是通过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内控机制,明确细化管理权限和责任,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权力与责任、责任与监督、监督与奖惩统一。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加强合法性审查,对重大税务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成立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由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和法治建设工作。三是成立了税务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加强蒙山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加强了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保障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力推进蒙山县税务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开展了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网站公开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等内容,完善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处罚服务指南等内容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办税服务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规范执行事中公示。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抓好执法资格考试,持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渠道,按规定时限、内容和有关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按规定发布、撤销和更新,推动事后公示。四是强化法治思维,注重征管体制改革、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干部队伍管理与税收法治工作的统筹融合,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做好税收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税收执法依据规范合法有效,从根本上防范制度性违法和侵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监督制度,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二是建立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三是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完成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工作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不断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落实税务部门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蒙山县税务局未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对部分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拓展信访受理方式。

(七)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二是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在工作中向人民群众普法,做税收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宣传者。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2020年聘请了1名社会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能力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第一责任人规定》):

1.蒙山县税务局“一把手”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税相关问题。“一把手”负总责,与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自觉学法用法,有效地将依法治税工作放到税收工作大局进行统筹,促进了税收法治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蒙山县税务局党委牢固树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体系,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税务机关党组织的建设。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从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实施到党员学习情况督导检查到组织生活会召开准备等诸多方面,靠实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以个人自主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法治观念不强,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轻制度管理重协调解决的问题还有存在。

(二)工作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需要构建完善、系统、顺畅的工作体制,目前基层税务干部法制意识、法制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过程还不能完全、严格依照程序进行,还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

(三)干部素质有待提高。税务干部的知识更新不及时、业务基础不扎实、钻研作风不严实,在机关和基层都有诸多表现。从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来看,基层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知识的更新步伐跟不上税收改革的步伐,无法适应税收法治建设的要求。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结合蒙山县税务局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等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局依法治税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为推进蒙山县法治税务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法制教育列入全局教育培训工作中去,开展全员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通过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完成知识更新,增强全局干部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每年组织参加各类普法考试。注重更新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税收业务知识,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增强税收执法能力和工作执行能力,加强对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做到各级领导带头学、真学、真懂、真用,形成学理论、议大事、谋发展的良好学习氛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税收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三)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税法、学业务,提高个人学法用法能力。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参加系统各级人才选拔培养,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为依法行政提供人才储备。

国家税务总局蒙山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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