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本县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3.藤州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藤州镇、天平镇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4.太平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太平镇、古龙镇、平福乡、东荣镇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5.金鸡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金鸡镇、新庆镇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6.濛江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濛江镇、和平镇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7.塘步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塘步镇、陶瓷工业园区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8.象棋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象棋镇、岭景镇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9.埌南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埌南镇、同心镇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10.大黎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大黎镇、宁康乡辖区内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