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藤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藤县税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依法公开、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聚焦工作重点,推进主动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规范和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公开。2025年藤县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及地方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政务动态信息等各类信息共27条;发布人事任免、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等信息5条;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切实做到了该公开的公开到位,有效提升了税收工作透明度。

(二)抓好规范管理,推进依申请公开

持续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形成条理清晰、责任明确的链条式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流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台账,对申请、办理、征求意见、答复、送达、服役和诉求等情况予以登记并实时更新,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5年,藤县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按时处理,按期办结率100%。

(三)强化制度落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制作和审查发布流程,加强对文件公开选项的审核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建立分项分类审核机制,重点关注敏感性、私密性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高效性和准确性。

(四)拓展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藤县税务局无自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梧州市税务局网站和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积极拓展梧州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地方融媒和办税服务厅等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户外广告、广播电视、微视频等宣传方式,用通俗易懂的新媒体作品,让民众高效便捷获取税费政策信息。

(五)突出绩效考核,推进监督保障

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税务系统绩效考评项目,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的监督指导,定期查漏补缺,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合理设置群众反馈渠道,倾听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通过政务公开电话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进行收集和反馈。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

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藤县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把握不准。存在将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与应公开政务信息混淆的情况,未准确区分“现有信息提供”与“汇总加工义务”的边界。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存在审核把关不够严谨细致,偶有表述不规范、错别字等问题出现。

下一步,藤县税务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建立三级界定机制。明确“是否属于政府信息、是否由本机关掌握、是否符合公开条件”的三级审查标准,梳理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不予公开事项清单,便于参照执行。二是建强工作队伍。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人员的主动作为意识和业务水平能力,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的规定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25年本单位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藤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藤县藤州镇民安路96号,邮编:543300,电话0774-7282368,传真:0774-728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