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梧州市税务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梧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夯实法制基础,创新执法机制,强化执法保障,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2021年,梧州市税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税收法治工作有力有序深入推进,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2.对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进行专门部署。市局党委及时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促进民法典的精神在税务系统得到深入贯彻。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严格遵守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做到不踩红线、不破底线、不触高压线,不虚收空转,既不收“过头税”,又应收尽收。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01.47亿元,同比增长12.56%。征收社保费收入62.9亿元,同比增长38.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方教育附加及工会经费等非税收入5.32亿元,同比增长62.7%;职业年金3.54亿元,同比增长12.3%。

2.依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健全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落细。据统计,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8.32亿元。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重大问题中的作用。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推进税务执法依据合法、统一和规范。

3.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重大决策落实相关工作规范,从会议传达部署、形成会议纪要、报送信息简报、督查落实情况、宣传落实成效和上报贯彻执行成果等方面形成了闭环工作机制来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推进民主科学决策。严格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通过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梧州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税收工作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本市税务局工作中的重大、重要事项,为统筹推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完成税费收入任务、平稳推进税制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效等全年重点税收任务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坚实的组织保障和高效的统筹机制。

2.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拓展梧州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团队,截至2021年12月,共有13名税务干部获得公职律师证书。公职律师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通过列席会议和接受咨询等方式,积极参与到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制定等事项合法性论证,从法律角度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

3.认真落实重案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发挥制度机制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发生,依法办理重审案件。2021年,对稽查局提交的22件重大税务违法案件进行认真审理,已审结22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一是完成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工作。为了优化税务部门职责体系和税务执法方式,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对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公示税务执法信息,包括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过程标准管控,合理扩展执法记录范围和内容,建设纳税人约谈室,采购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和录音笔等设备。通过统一执法标准、完善记录形式、严格纪律考核,倒逼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法制审核中,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做到规范法制审核。

2.实现执法方式规范化。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区级、市级两个层面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联合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加强对房地产、混凝土、建筑等行业的税收监管。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信访舆情处理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通过网络、书信、电话等形式反映问题,引导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和争议。全市税务系统认真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相关纳税服务投诉制度做好纳税人权益维护工作,各办税服务厅均设置统一格式的举报箱,及时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等电话,畅通电子信箱、12366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各方面的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2021年无逾期情况,无负面涉税舆情。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持续加强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纠纷化解渠道,坚持“有错误必纠、有瑕疵必指出”,妥善化解税收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共收到税务行政复议申请7件,受理案件5件,已办结4件。在已办结的案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共3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案件1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职能,起到了行政争议分流阀的作用。

2.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职能,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组织税务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主动接受司法监督。2021年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不断健全内控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内部管理质效,促进权力依法合规运行,服务全面从严治党,服务税收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加强巡视、督察、审计、监察等方面监督的协调配合,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保证依法行权。

2.持续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督察审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税务总局和自治区税务局2021年度督察审计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及梧州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督察审计计划安排,2021年对辖区内四个县级税务局开展督察审计,通过督察审计,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提升了税收执法质量。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相关工作规程,规范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及归档工作,统一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和文书模板。二是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围绕减税降费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提升本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水平;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面展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执法服务等事项;推动办税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更新发布“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

4.税收普法活动取得积极成效。积极开展第四个“宪法宣传周”、税收普法活动。根据“宪法宣传周”“七进”工作部署,结合税收普法“六进”工作,我局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举办“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并进行税收普法专题讲座、到广西中永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举办 “宪法进企业”活动、和梧州市第四中学联合举办“宪法进校园”活动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舆论宣传效应。2021年我局获得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1名同志荣获2016-2020年全区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下辖单位岑溪市税务局荣获2016-2020年全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藤县税务局获得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深耕细作《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广西实施方案》,推进94项重点任务。探索砂石行业“以数治税”征管新模式得到自治区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开展“业务前移”试点工作,票种核定、一般退抵税等高频业务办理时间缩短50%以上,得到各方高度评价。率先推进“税费统管”试点改革,用人单位征收笔数、征收金额、征缴率均实现同步增长,城乡两险缴费人数稳定攀升,相关工作措施得到税务总局王军局长肯定性批示。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履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检查指导、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税务系统总体规划和年度全面工作规划,让法治成为梧州税务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

二、存在问题

2021年度,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期望相比,特别是对标《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税务总局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在推动法治思维观念转变方面,个别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比较淡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增强,对法治思维、税法精神理解不透彻。二是税收法治专门人才不足,还不能完全满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三是在推动法治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各单位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法制力量配备等方面还存在参差不齐、发展不平衡的情形。四是征管改革需进一步深化,以进一步适应依法治税的总体要求。

三、2022年努力的方向和改进措施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谋划好2022年的法治税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梧州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为引擎,以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精心带队为驱动,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为目标,着力打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为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贡献梧州税务力量。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梧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梳理本系统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领导,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法治专题讲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继续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政策落实智能化水平,切实保障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与继续执行的各项制度性减税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减税政策落实落细。

(三)深化税务司法协同共治格局。进一步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衔接协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形成推动税收征管实践工作的共治格局,在协助司法执行、涉税信息共享、涉税审判研究等形成更多落地成果,努力实现最佳行政执法状态。

(四)全面深化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落地工作,服务保障精准执法;充分用好税务执法公示平台,实现清单内公示事项及时准确维护;推动征管类和稽查类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实施,落实好执法事项音像记录和用语规范工作指引;落实分级分类法制审核,提升法制审核信息化水平和审核业务能力。

(五)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加大税收法治工作创新举措和探索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创新项目;积极组织参与各级示范创建活动,宣传推广税收法治建设优秀做法、典型亮点,推动提升法治建设整体工作水平,培育先进法治文化。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