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虎(左三)在百色市右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调研税费事项网上办落实情况

广西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勇于求变、敢于求新、善于求质,为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贡献广西力量。

在勇于求变中开创税收改革发展新局面

从税收工作的发展深刻感悟改革意义。全会将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改革作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置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国家战略中谋篇布局,充分体现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我们要用历史眼光、时代眼光认识理解深化税务领域改革的重要意义,自觉把税务领域改革放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统筹谋划、集成推进。

从税务部门的定位深刻领会改革目标。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工作和行政执法部门,也是中央和国家机关中最大的垂管系统,承担着保障国家财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职责。我们必须聚焦改革目标,强化垂管意识,坚守职责定位,自觉当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从税收职能的拓展深刻理解改革任务。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中,除了优化税制结构等与税收直接关联的改革任务,还涉及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等多项改革任务,需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更好服务和推动改革任务落地。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全会涉税改革部署的内涵要义,持续提升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效能,全力推进全会涉税改革任务落地。

在敢于求新中促进税收事业实现新突破

进一步打牢“制”的基础。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之一就是“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要在稳步落实税制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方面,健全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并完善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四个新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快推动构建与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等相适应的税收征管机制,以及更加高效、便捷、清廉的税费服务机制,细化配套机制,强化系统集成,形成有用、实用、管用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严抓制度执行,从责任落实、综合监督、考核评价等方面创新探索,不断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进一步加快“智”的步伐。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应用,推动了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也为税收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新机遇。要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智能技术与税收工作的深层次、多维度合成。一方面,加快管理方式变革,运用智慧税务的新思维、新技术、新方法,推进业务、技术、组织“三大变革”,应用智慧办公平台,促进运行方式和工作模式的数字化、智能化,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另一方面,加快技术应用创新,持续探索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收监管与智能化应用的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积极推进智税竞赛成果转化运用。

进一步提升“治”的效能。在依法治税上持续发力,积极推广“云核查”等执法方式,提升税务执法统一性、规范性和精确度。在以数治税上持续发力,坚持“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增效能”工作策略,完善“供要管用”数据治理体系,创新探索更多运用数据强化征管、优化服务、防范风险和辅助决策的举措,推进税费治理效能提升。在从严治税上持续发力,建立健全“事事明责、人人尽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责任落实机制,探索形成“明责、履责、督责、考责、述责”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涉税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在善于求质中取得深化改革新成效

在抓紧抓实财力保障上积极作为。一方面,要坚持税费皆重,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健全责任共担机制,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完善“经济—税源—税基—税收”联动分析机制,采取针对性举措强化税源建设。加强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的业务分类管理,提升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质效。另一方面,要精准落实政策,帮助税费红利直达快享。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运用“政策找人”机制,持续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沿边临港产业园区等税费优惠政策。

在倾力倾情服务发展上积极作为。一方面,做强服务品牌。持续为重点园区、重大项目提供全周期、团队化、清单式服务,打造“税路通·八桂行”跨境税费服务品牌,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加快构建务实高效、简便快捷、清正廉洁的税费服务体系,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做优分析品牌。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聚焦科技创新、新型工业化等领域,打造重点产业分析产品体系,擦亮“税眼观经济”分析品牌,更好发挥以税资政作用。

在公平公正深化治理上积极作为。着力强化执法规范性,紧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深入开展执法行为数据分析,应用“智慧监督平台”,加大执法行为监督力度。着力提升监管精准性,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智能化手段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健全风险分析指标模型体系,精准锁定风险,不断提升税收监管效能。着力深化共治协同性,实施税收协同共治项目化管理,推动将税收共治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评,努力在涉税信息共享共用、重大投资项目税收协同共治、深化水资源费改税等方面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