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柳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税收风险部门推送的涉税违法线索,联合柳城县公安经侦部门成功查办一起团伙式虚开增值税发票系列案件。该犯罪团伙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注册登记11家空壳公司,暴力虚开增值税发票后以简易方式注销空壳公司逃避税务部门监管,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1744份,涉案金额约1.14亿元。

“巧合”之下疑点重重颇多的11家公司

前期,柳州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在开展税收风险排查时发现,柳州市迎晓贸易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存在发票风险异常,排查人员当即将疑点线索移交稽查部门。柳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柳城县经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开始深入调查。检查人员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这11家公司存在诸多共同特点:一是均注册为销售建材、五金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二是实时状态均已注销,但开业时间上存在连续性,在开具几次发票之后,又陆续注销;三是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存在交叉关系,互为对方企业的法人、财务负责人等;四是有销无购,只对外开具发票,未查询到任何购买材料的发票记录。

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迎晓贸易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均无实体运营场所,地址均为居民小区等民用住房。种种迹象表明这11家公司绝非正常。这11家公司的发票都是由谁开具?背后真正的控制人又是谁?一连串的疑问浮现在检查人员的脑海中。

为避免打草惊蛇,检查人员决定采取逆向调查的方式,从下游企业的票流和资金流入手,通过对上千份发票和上千笔资金流水走向比对分析、追溯查证,一户下游受票企业浙江某建筑公司浮出水面。

“说理式执法”引导企业主动配合

为了查清浙江某建筑公司与11家公司的关联性,专案组奔赴浙江等地调查取证,检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对该公司总经理陈某某进行约谈,并向其讲解税种管理、申报缴纳、财务核算、税收征管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在完备的证据面前,陈某某终于承认,由于建筑工程核算需要发票入账,因此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让叶某某通过其操控的11家公司为自己虚开发票,同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处理。

违法筹划难逃法网

在核实11家公司虚开发票的疑点后,柳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立即联合柳州市公安经侦部门依托八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开展收网行动。在柳州市税警检查组的统一指挥下,成功抓捕柳州市迎晓贸易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的幕后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犯罪团伙,捣毁虚开窝点2个,抓捕涉案人员2人,查获银行卡9张、手机3部、电脑主机1台、U盘3个、U盾1个等涉案物品一批。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承认了违法事实,以为自己熟悉税务管理和相关税收政策,便想着即通过注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控制开票额度在免征增值税的标准以内,暴力虚开增值税发票后以简易方式注销空壳公司来逃避税务部门监管,以此牟取不法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据此,柳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犯罪团伙控制柳州市迎晓贸易有限公司等11家对外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1744份,认定为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并向受票方税务机关开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近期,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叶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没收非法所得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