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线索及税收大数据,联合桂林市灵川县公安局查处了广西贵鑫木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2020年4月至2024年12月,广西贵鑫木业有限公司以正常的木材生产经营业务为“掩护”,通过他人“介绍”,在未发生真实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向外省50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发票金额(价税合计)的4%-5%收取“开票费、手续费”。202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认定该公司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53份、虚开金额1.39亿元、税额1810.4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虚构经营业务、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严重的涉税违法行为,违法情形达到一定标准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税务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在不折不扣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依法严肃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经济税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