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21年至2023年,防城港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账外经营、隐匿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323.89万元。2025年2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38.6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